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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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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刃,你过来,”方行洺没好气地说,“其他人继续往前走。”

方刃顺:“怎么了。”

“虽然之前发生了那种事,我们现在又流落地球,你还是我的手下。”

“我一直是。”

“那你能不能别逼我?”

“我逼你什么了。”

方行洺虽然脸皮厚,但还没厚到把xxoo那么光明正大的说出来,最后挑了个书面用语,“临时结合!”

方刃愣住了,“我什么时候逼迫过你。”

“刚刚。”

“我那是在求爱啊。”他都自荐枕席了,免得方行洺去找路辉,他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甚至不允许方行洺产生这样的想法。

方行洺这下也愣住了,他好歹算见多识广,接受过各路哨兵向导普通人的表白,从没见人求爱的时候是这样咄咄逼人的,好像他去找路辉或者柯晨的话就要打断他的腿一样。

“你不答应可以,但是如果要去找其他人的话,我可能会控住不住把你的腿打断。”

方行洺:“……”

方刃舔了舔嘴唇,或许是现在他们处在一个没有法律道德约束的地方,他内心疯狂的想法开始蠢蠢欲动了,不过他才舍不得伤害到方行洺,“所以你最好乖乖的待在我身边。”

“我怎么觉得你才是最危险的那一个,你还记得你是在报恩吗。”

“我留在你身边,从来都不只是为了报恩。”

方刃最初是没得选择,只能听方行洺的话,后来眼睛就再也离不开他了,也许就像方行洺说的那样,没有哨兵会不喜欢他。

也许是因为他作为向导精神力强,也许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演技好,方刃则是因为这个人是方行洺,所以他的一切都喜欢。

方行洺还不知道方刃这句话后有多深的爱意,“不是为了报恩也得好好报恩,我不主动提出的话,不准对我做什么。”

“好。”

方行洺没想到方刃答应得这么干脆,有点像听话的保镖的样子了,却不知道方刃心里想着,等方行洺陷入发情期,被欲望折磨得红了眼,主动来求他,一定很可口。

他们不知道哪里猎物多,最保险的就是一路找一往海边走,身上没有负重,他们的速度比之前快得多,又调整了方向,找到了一处比之前近些的海边。

方行洺说:“会游泳的跟我一起去抓鱼,不会游泳的去摘椰子。”

最后方行洺、方刃和陈才元下水抓鱼,汪启和孔毅摘椰子,方行洺让他们多摘几个,新鲜椰子可以存放十多天,是很好的饮用水来源。

陈才元是实习生,家里有点关系,所以才能进节目组,他说自己水性很好,方行洺就同意他下海了。

他们拿着锅当容器,如今吃饱才是正事,好不好吃都不那么重要了,方行洺说:“尽量抓肉多的鱼,重又没几两肉的贝类和甲壳类就不要了。”

陈才元问:“那大龙虾呢?”

“这海边还能有龙虾?”方行洺说。

方刃说:“注意安全。”然后第一个下了水。

他们每个人都拿了根一头锋利的金属棍,比方行洺之前随手捡的木棒好用多了,方行洺和方刃有准头,力气大,看好了鱼,算好它逃脱的路径,几乎是一叉一个准。

陈才元没他们这么厉害,不过也捡到几个肉多的大鲍鱼和海参,一只触手比小臂还长的大章鱼,几条海带,可以加个素菜,也算收获颇丰。

他们依靠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把捕获的一部分猎物烤来当了午饭,除了盐没有调料,而且海鱼也用不着加盐,烤熟之后就能吃,最挑剔方行洺也没抱怨一句。

带着这么多东西,回去需要的时间肯定比来时更多,所以吃完饭,衣服鞋子烤干,没过多久就准备回去了,鱼都在锅里,一个个死相凄惨,他们也没心思清理。

天黑之前五人终于回到了基地,把身上的东西一卸掉,方行洺就坐在火堆前不想动,自从离开部队,好久没有连续几天这么奔波了。

贺丁看他们带回来的鱼,笑呵呵地指挥其他人的人把鱼开膛破肚,洗干净之后串起来,挂在树枝上风干,这样即使长时间下雨,他们不能出去寻找食物,也能有东西吃了。

那边忙得热火朝天,方行洺闻到自己满身的海腥味儿,就把衣服给脱了下来,扔给方刃:“待会儿把我衣服洗了。”

方刃看着他□□的上半身,脑门上的青筋直突,把方行洺的衣服扔过去,“你先去洗澡。”

“我在海里都洗过了,再说水那么少。”

“能喝的水不多,能洗澡的水多得是,”方刃知道方行洺就是懒而已,不拆穿他,“或者你想让我帮你洗?”

方行洺菊花一紧,拿起衣服洗澡去了,方刃馋他身子倒是没什么,让别人知道他被方刃压着洗澡,那还得了。

方刃把自己和方行洺换下来的洗了,用的邹境他们在附近捡柴火时找到的皂角,几千年的时间,对于人类而言很长,对于地球而言却太短了,不够它孕育出新的物种,他们只能用这种现在看起来特别古老的植物去污。

第二天路辉和邹境那组人吃过早饭也出门了,方行洺想睡回笼觉,被方刃拉出去捡柴火了,他喜欢和方行洺独处的感觉。

方行洺打着哈欠,“不是还有那么多吗,都堆成一个小山坡了。”

“烧得很快,如果遇到下雨,为了取暖得烧更多,不捡不行。”

为了以后能活得稍微舒服点,方行洺打起精神,从树上折了一大根树枝下来,说:“这个晒干不就能烧了。”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不过方刃说:“这个水份太多太重了,拖回去费力,基地周围的树枝掰断就没地方晒鱼干了,所以还是安安心心捡干柴吧。”

方行洺觉得捡柴这件事,既没挑战性,又没乐趣,做起来也心不在焉的。

忽然,他看到远方的野草动了动,不像被风吹的,没过一会冒出来两只耳朵,是兔子!

方刃只觉得身旁一阵风吹过,方行洺就不见了人影,没过一会儿,又拎着一只灰色的兔子回来了,头发上还夹着一根野草,心情看起来很不错,只是他的动作怎么那么快。

“兔子?”

方行洺说:“也不能总吃海鲜吧。”

“可是兔肉又柴又腥,怎么吃?”

“先扒了皮做成腊肉呗,正好那么多盐没地方用,皂角都找到了,说不定哪天也能找到花椒辣椒大蒜之类的。”

方刃拖着干柴,方行洺提着兔子回基地,贺丁看着兔子说:“这皮毛不错,剥下来可以做个坐垫。”

方行洺跃跃欲试地问:“怎么剥?”他在野外抓过猎物,从没在意过它们的皮毛。

贺丁说:“这是个技术活,等我伤好点之后再杀吧,这几天把它脚绑着,随便喂点野草就能活。”

他的伤在一点点恢复,要不了多久应该就可以做些不那么重的活儿了,他很感激方行洺救了他。

“那你去绑吧。”

方行洺把兔子给了方刃,自己烧火去了,点火器的使用次数是有限的,他们能不用就不用,基地的火从没断过。

今天的天气有点凉爽,烤火还挺舒服的,方行洺用刀开了一个椰子,要是能再有包零食就更舒服了。

想干就干,他去帐篷后边找方刃,然后就看见方刃蹲在地上,把兔子揣在怀里,一只手还在兔头上捋个不停,表情十分饕足,听到方行洺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两人面面相觑。

“最讨厌毛茸茸的东西?”方行洺想起方刃曾经和自己说过的话。

方刃老底被当面揭穿,他只是觉得喜欢毛茸茸的小东西,和他拉风酷炫的外形很不契合而已,刚才薅了一把兔头,一个没忍住就多摸了几下,他脸红嘴硬地说:“我只是怕它跑掉,所以抱紧了一点而已。”

方行洺说:“哦,那你绑紧一点。”

“嗯。”

方行洺从方刃那儿要来一包牛肉干,他想吃膨化垃圾食品了,不过当初嫌太占地方就没买,只剩肉脯果脯肉干了。

方刃绑完兔子,方行洺就把自己的精神体小狐狸放出来,果然方刃的眼神又飘了过来,他说:“要不要抱?”

“不……不……”简简单单的不要两个字,方刃愣是说不出来。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方行洺把狐狸放进方刃的怀中,呵,以后方刃如果还想摸毛茸茸,就得听他的话,这也是方行洺□□方刃的一部分,“你要是早说喜欢,我天天放它出来跟你玩儿,咱们这关系,你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方刃抱着狐狸,虽然它不是真正的狐狸,不需要吃饭喝水呼吸,但它拥有狐狸的温度,皮毛柔软,让人爱不释手,他破罐破摔地摸了好几下,方行洺想笑话他就笑吧。

“哎,方刃,你先别动。”方行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眼花看错了,让方刃停下来。

方刃还维持着抱着狐狸的姿态,“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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