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只是让雨杰把信送过去,具体怎么送我也没有个办法,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放心吧,雨晴姐姐,雨杰估计已经出城去了。估计明后天就能回来。”
“明后天,这么快吗?”周雨晴反问道,“他没有车没有马,走的话至少要好几天才能到,更别说回来了。”
“姐姐不知道,前几年有人送给我一匹马,放在兰汇一个马厩里面寄养。昨天晚上我特意找出来了铁牌,让他去把马提出来,骑到北荒去。不过我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骑马,晚上也没来得及问。”
“他应该会,小时候就赶过驴,骡子什么的······”
“那可不一样,姐姐,骑马和赶牲口是两回事。”连合臻不禁笑出了声。
“是吗?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他没推辞,应该就是会的,不然就不敢去了。”
“出城这块我倒是不担心,主要是路上······”她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我真不希望他为了赶时间那么拼命赶路。”
“大小姐对我弟弟真是关心啊,再说下去我就真无地自容了。”
周雨晴已经听出这其中的玄妙,但并不能直截了当地说破,否则容易适得其反。在这种关乎命运的时候,自己想的是弟弟能不能尽快回来,及时把信送到。而大小姐这个当事人想的却是弟弟能不能平安,嘴上说的是尽力就好。比较之下,自己反倒像个外人一般,思之令人发笑。
“我知道你们姐弟都是为我好,可是这几天我对这个家有了新的看法。要是到了别的地方,离开这里,自己没准也能······”
“我明白你的意思,大小姐,可能最近发生的某些事情让你寒心了。不过这也要分对象,吴胜泰确实是个臭名昭著的家伙。就算你对家里的人不满意,也用不着对他们家抱有什么幻想。有这个心思,以后找个好人家,不是更好吗?”
“可是现在选择权不在我,我能怎么办呢?”连合臻摇摇头,“你说得没错,吴胜泰臭名昭著,但是我父亲现在却相信他会出力帮助我们家。不管怎么说,他都听不进去,有什么办法呢?”
“不,大小姐,有一个人的话,他会听进去的。”
连合臻顿了一下,没明白周雨晴的话。可刚想追问,却发现她讳莫高深的表情,意识到这可能是个秘密,自己就算问也得不到答案。不过,稍微思索了一下,一个熟悉的人名浮现在脑海里。或许,就应该是他。
半个时辰之后,丫鬟们将连合臻带来的行李搬回了原来的房间,还大致收拾了一下。虽然少了很多东西,但大体上已经可以住了。连合臻离开周雨晴的住处,回到自己的地方,身体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在那个镇守使府里的每一分钟,她都是胆战心惊的,生怕突然冲进来几个人把自己带走。现在到了熟悉的地方,才能好好松口气。不过,正在她躺在榻上的时候,突然听见门外有人在说话,她仔细一听,竟然是母亲和碧轩婆婆!
“你说什么?周雨杰不见了?”
“是啊,老夫人,今天早上他就不见了。我问了丫鬟和外面的卫兵,没一个看见的。可是昨晚上我亲眼看见他回到公馆里了,怎么会······”
“哼,你忘了他什么出身了?果然还是改不了这个毛病。”
“老夫人,您看要不要派人找一找他?”
“找他干什么?合臻和周雨晴都不说什么,咱们何必那么在乎他?”
“关键是这个人熟悉公馆情况,还会武功,要是另有所图,咱们不就危险了吗?”
“碧轩,你怎么又在怀疑别人?”林月淑皱着眉头,“有这工夫干点正事不好?”
“说实话,最近这段日子,公馆上下人心惶惶的,已经经不起波澜了。要在以前,可能奴婢还没那么敏感。可谁让······”
“好了,你的意思我懂。看看吧,要是这个周雨杰到了晚上还不回来,那就得派人出去找找了。无缘无故就搞失踪,真把公馆当成客栈了。”
声音渐渐远去,可那些话语却一字不差地传到了连合臻的耳朵里。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和周雨晴都忽略掉了一个重要的事情。周雨杰是公馆里常住的警卫,不打一声招呼就神秘失踪,必然会引起怀疑。要是事情闹大了,他再迟迟回不来,雨晴姐姐估计就会受牵连。到时候,好心也可能办成坏事。想到这一层,连合臻不敢再休息,坐起身子来,仔细思考该怎么把这个事情给搪塞过去,别让母亲派人去寻找周雨杰。
时间到了中午,连洪依旧没有任何回来的迹象。公馆里的人也习惯了他不在的时候,甚至还有点珍惜。老妈子准时做好了菜,连家的几个人,包括周雨晴,全部到了餐厅里,平静地吃着饭。然而,吃到一半的时候,林月淑突然问自己的女儿:
“合臻,你昨天晚上,有没有见到周雨杰?”
“昨天晚上,见过啊。”连合臻知道母亲想从自己嘴里套话,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回答道,“母亲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随便问问。”林月淑漫不经心地问道,“他这几天给你送饭,好像不是送完就走吧?镇守使府到公馆,打个来回不需要特别长的时间。”
“没错,有时候他会陪我聊聊天。镇守使府里那些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根本就没人搭理我。幸亏有他在,我这几天才稍微好受点。”
“哎,合臻,我听你的意思,好像这个警卫对你很重要啊。”连合平半开玩笑地说。
“二哥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很重要?我不过是如实跟母亲说明情况而已。”
“好好好,如实说明。不过我观察你的语气和表情,和以往确实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你干脆把话说明白吧,二哥,免得我又背上什么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