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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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春年十四,本名高雨,洛北人氏,在家中排行老二。父亲是严家军里的一个百骑长,母亲在行军的帐篷里生下的他,七岁之前一直养在军营,后来被邓国公看中,送到严克身边当长随,改名叫了严春。

严春是泡在刀风剑雨里长大的半个严家军,一把祖传长戟耍得出神入化,但严家四公子是个读书人,身边没有刀枪棍棒的事,所以平日里,严春不显山不露水,只当自己是个小小书童——当然,必要之时,也可以是一名称职的护卫。

严春要是真想上场爽快地打一场,纨绔子弟孙覃怕只有乖乖挨揍的份。但严春是个忠仆,天分高,演技好,未免他人瞧出他不是真的严克,第一场拳脚,他故意放水,和孙覃打得有来有往,不是武行之人,绝对看不出端倪。

老实讲,在席的诸位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贵人,看人比武,只图个新鲜刺激,真正能够勘破玄机的贱命都在边疆战场上,冲锋陷阵还不够命,哪里会有这比武的闲心。

严春渐渐意识到这一点,放开胆子,舒展手脚,才打得稍稍肆意了那么一丁点儿,一个背摔,就把孙覃狠狠摔到地上。

第一场,轻而易举地就胜了。

这——未免也太简单了一些吧。

严春正了正脸上的犬面具,以免它掉落下来,露了馅,他弯身向席间之人行礼,那些人为他击盏敲盅,庆祝他旗开得胜。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是被作为一个人被人们所看到——不仅仅只是严家家仆,他有时都要忘了他姓单,不姓严。众人的起哄令严春眩晕,少年人醉倒于一浪又一浪的欢呼,一时间飘飘欲仙。

第二场比赛在鼓点中开始了。

李凌冰也赞叹严春利落洒脱的拳脚,这其中也多亏了孙覃这滩烂泥的衬托,打得如此急躁而毫无章法,一看便知,是临时抱佛脚学的几套应急之用的拳招。

她喜欢看人比画拳脚,肢体的剧烈碰撞能够喷出生命的刚性和血性,让男子独具美感。旺盛的生命只寄生于强壮的身体,虬结的胸腔下一颗蓬勃跳动的心脏,与天斗,与人斗,那是多么致命的一种吸引力。

李凌冰不自觉被这场打斗所牵动心弦,脚步更是不听使唤,不断往场子中心挪,几乎已站到了场边。她真希望严春能够有勇气丢下面具,彻底脱掉枷锁,毫无顾虑地为她献上一场真正的赤手相搏。

孙覃临时学的拳脚终究还是起了那么一点作用。他抓住机会,用手刀劈在严春的面具上。

噼啪一声,木雕的犬面具从中间裂开。

严春心中警铃大作,急忙捂住脸。

观赏之人却在兴奋地惊呼,他们想一睹平日里惯以君子示人的“严克”在血液喷薄下,会是怎样的神姿。

倏然间,天地为之一黑,严春被一团香所笼住,待看清,发现不知从何处飘来一袭披风,密不透风将他罩在下面。他心下松了口气,感觉到有人在拉他衣摆,微光中他认得那双手,他日日看公子写字,食指上的墨甚至已经洗不掉——那是公子在拉他。

严春被拉到参天的石屏后面。席间的众人纷纷站起来,歪过脖子去张望屏后的情景。

孙覃吐出一口血,在大声叫嚣:“严四,快出来!别当缩头乌龟!”

严克终于从石屏后走出来,手指按着已碎裂的犬面具,手臂落下,面具碎成两瓣,哐哐砸到地上,他挂着一如既往儒雅的笑,身上的白袍连一丝褶皱都没有,气定神闲地走到众人面前,仿佛刚才只是一个小插曲,他并没有逃战。

李凌冰暗想,木雕的面具虽碎了,但他脸上的真面具却没有碎,公子如玉的面容下,明明是一口青面獠牙,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

嗳,你看看,贵女们被蒙蔽了美目,在席间窃窃私语。

李凌冰站在严克不远处,横出一截手臂,“我的披风,劳烦还我。”

严克走过去,将披风挂到她细细的手臂上。

两人没有再说话。

众目睽睽之下,她当她的神女,他当他的圣贤之子,互相都不相熟的样子。

比试是三局两胜的规矩。眼看着严春就要为严克轻而易举地赢下第二场,却出了这样的事。

严止厌啊严止厌,看你要怎么应对。

李凌冰没有挪动脚步,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在圣人面前,她明明应该和任何男子保持距离的。她已经帮了严春一次,再留在场边,难免显得对严克过于关心。但她就是提不起腿,心一横,想想事已如此,再走,就是欲盖弥彰。

严克在外人面前一直装成谦谦君子,与他人打架是元京城里第一等的奇事。

为着那柄鄣刀时隐,他算是连脸面都不要了!

孙覃朝严克扑过来。

严克深吸一口气,起式,应敌。

第一招,他是从严春那里学的。他特地求严春教了他一个可以快速制敌的招式,苦练了多日,总算发挥了一点功用。他躲过了孙覃的恶扑,并以一个燕子回踢,把孙覃踹到了地上。

第二招,他是从父亲那里偷师。小时候看父亲与二哥比拳脚,父亲就是用此招把二哥打趴在地上的。哪成想,看起来容易,使出来却费劲,这一次,他只把孙覃的外袍撕了下来。

第三招,是他从兵书上自己看来的——诱敌深入。他故意装成节节败退的样子,让孙覃放松警惕,然后乘其不备,一脚踹飞。

嗯,这招用得不错。

孙覃又趴下了。

严克猛吸一口薄荷香,滞下周身的动作,好让身上的气力流逝得不那么快。他到底是个文人,打架不是他所擅长的——他身上的体力流失比他人快。

孙覃已经被打得晕头转向,脑袋昏昏,他斗志本就不昂,全是受人逼迫,万一输了,还会丢了祖宗的荣耀,真是又气又急又怨。

寿王李湘见孙覃败势已露,急得跳脚,从席上站起来,朝孙覃身前的地上砸了一个杯盏。

裕王李湘乐滋滋看着这一幕,呡一口沁人心脾的葡萄酒,觉得酒香四溢,甜到心里。

圣人微张开眼。

呵,老三气性还真大,不像朕,是俢不了道的。

随他们去闹吧。

圣人继续闭眼,打坐。

孙覃被寿王的杯盏惊到,从地上弹开半尺,终于血气上涌,气急攻心,疯魔一般从地上捡起锋利的碎片就往严克身上砸。

那碎片比刀子还利,比飞箭还疾,触之,皮开肉绽。

严克凭着脉里的武将之血,严家之魂,闪身躲开了。

但是,李凌冰就站在他后面。

一个娇弱的女儿身,梨花一般又嫩又白的脸蛋,即刻要被暴雨砸穿。

李凌冰也吓呆了,她的身体被巨大的恐惧定住,她竟忘了躲,她李凌冰原来也有害怕的东西,这是自她死过一次之后,第一次感受到恐惧——她怕这东西破了她的皮相。她闭上眼,听到莲花冠上的璎珞沙沙作响,挂在她耳朵上。有那么一刻,时间停滞了,她以为会很疼,结果,只是额间轻轻那么一麻——如被蚊子叮了一口。

她张开眼,看到一只鲜血凌厉的手,那手里抓着被血濡红的碎片,血一滴一滴滴下来,沾湿了她青色的道袍。

看他的脸那么苍白,一定很疼吧。

严克盯着李凌冰额头破开的那个小口,殷红的一个小点,如同一颗晶莹剔透的石榴,那可恶的碎片还嵌在里边,渗出很少的淡红色的血。

看她的脸那么苍白,一定很疼吧。

严克捏紧碎片,让自己的血浸润这伤人的利器,他转身,将这两块碎片悉数还给孙覃。他是武人之后,偷偷练过弓箭,砸人不会像孙覃一样是个门外汉。

一片碎片如同利箭,扎入孙覃的脖子,他甚至没有哼一声,就倒在地上抽搐。

寿王李湘和其他几个人涌上来,把孙覃围住。

李湘指着严克,“严克,你当众杀人,你死定了!”

严克挺起胸膛,不愿与这些人多费口舌。

李凌冰四顾而望,总算逮到李淮的身影,她本想让李淮站出来,为严克辩解几句,如今看他正疯狂找机会从席间溜走,心想是指望不上他这个弟弟了。

李凌冰跨前一步,与严克并肩而立,“拳脚无眼,刀剑无情。是他伤人在先,严止厌他算是自卫!”

李湘冷笑,“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严四是顿了顿才回身的,明明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蓄谋杀人的。”

李凌冰说:“大概是因为我没有被这畜生杀了或者毁了脸,你们才会觉得,错的不是他孙覃。”

李湘也不与李凌冰争辩,朝上座圣人大呼:“父皇,你要为孙小侯爷做主。”

圣人撑开眼皮,如天人开眼,野兽开瞳,不带一丝情绪道:“上了战场的兵,丢了性命,也是死得其所。传医正吧,看看还有没有救。”

一锤定音,即使有再大的怨气,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李凌冰暗中松了一口气,这才觉得额间很疼,用食指指腹一捻,捻下一粒碎片,屈指一弹,丢了。她丢下严克一人,回到自己座上。

宫人们正在把孙覃抬走。

圣人突然道:“把刀给朕看看。”

宫人解下孙覃的时隐刀,双手捧于圣人面前。圣人只是微微张开眼,草草打量一番,点点头,“是把好刀,虽然短了些,但配严四正好。”圣人示意把刀给严克。

严克接了刀,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他转头悄悄瞥李凌冰,却发现她低着头,一个劲地自顾自饮酒,仿佛对席间发生的事再也漠不关心。

一丝丝怅然在心间化开。

明明刚才,她很在意的。

医正给孙覃看过伤势之后,前来禀报,说孙覃没有性命之忧,只是以后不能说话了。

严克心想,便宜这个畜生了。

酒过三巡,圣人回禁,宴席散了,有不少人横七竖八睡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

严克想找机会会一会李凌冰,把刀交给她,却在席后,怎么也找不到她人。

严克只能恹恹回府。

少年人总是容易自得,他今日很是尽兴,喝得畅快,打得畅快,还赢得了想要的花筹。回府已经天明,闹了一整夜,他觉得精疲力竭,倒在榻上,却是合不上眼。

这一夜,他如得了一壶世间难得好酒,这酒醇香,他要独自一个人慢慢地品,方能品出这酒的美味。这酒浸润的不仅仅是他的喉咙,还有他的心,他今夜才知道,酒醉人心是一种什么滋味。

严克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等他被严春推醒,美梦也醒了,他瞥见严春脸上的异样之色,立刻爬起来,强忍头脑的晕眩,问:“春儿,怎么了?”

严春叹气,“家主派人从北境带了东西和话给公子。”

严克心想,父亲有家信,这有什么好愁眉苦脸的?

作者有话要说:严四,来自父亲的亲情大礼包已到货,注意查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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