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溪村最体面的两户人家,便是施家和叶家。
施家那不用说,世代都是屠夫,十里八乡的牛羊猪猡都被他家给包圆了。论起屠宰,那是家传的手艺。除却村长家,村里唯二的青砖大瓦房就是他们家,就连在县里,都攒下了一处小院和铺面,几代积累下来,那是村里响当当的头号富户。
至于叶家,本是孤儿寡母。
叶母吴氏,原是北溪村的姑娘,因为年轻时候样貌好,说给了县城里卖布的叶家小儿子,算是高嫁。
结果过门还没两天,男人就在夜里摔沟里跌死了,留下吴氏一个小寡妇。
叶家公婆气急败坏,一心觉得是新娶的媳妇吴氏克死了自家儿子,当下便将吴氏给撵了出来。不止如此,叶家公婆尤未解气,反而越想越恨,没几天还雇了打手到北溪村吴家闹了一场,又打又砸的,恨不得啖吴氏血肉好给他家儿子偿命。
要不是因为施漪她娘和吴氏是打小一个村子长大的闺蜜,嫁的夫家又在县里有个卖肉铺子,消息灵通,凑巧得知了布商叶家雇打手去往北溪村的消息。赶紧赶慢地奔回村子将吴氏给藏起来,又找了自家的屠夫男人拎着杀猪刀赶去吴家撑腰,吴氏都能被当场打死。而吴氏的爹娘,都在那场打砸里落下了病根。
结果谁也没想到,吴氏只过门几天,竟然就有了身孕。
十月怀胎,生下个男娃。
娃生下的那天,连下半个多月的雨雪正好停了,天空返晴。村长翻了翻日历,指着日历上为数不多的几个认识的字,替娃取名为霁。
“雨后转晴,曰霁。”
村长识字不多,一直以为日历上这句话里的霁字读作齐,文绉绉的,特好听。
如果重来一次,他死都不会给娃取名霁字。
叶家不缺儿子,叶家夫人生了五个儿子,并有其他妾室又给叶老爷生了三个庶子四个庶女。吴氏嫁的男人排行最小,两人成亲的时候,叶老爷和叶夫人孙子孙女都有了一大堆。
于是寒冬腊月里,吴家二老领着吴氏,抱着出生不久的小外孙,在叶宅门口从早等到晚,愣是没能等到一口热水喝。
那天北风凛冽滴水成冰,门房小厮受吴氏所托,将写有叶霁名字和生辰八字的布条递进去,给老爷夫人看。
叶老爷接过布条,怒发冲冠:“野鸡?真是什么野鸡都想进我叶府的大门!”
“什么,你说那贱人生了个野种?!”叶夫人大惊。
本来叶老爷也未曾怀疑过吴氏不贞,但活生生被“野鸡”这个名字谐音给搞得往了歪处想。加之吴氏过门也没几天,这就生下来个大胖小子,叶老爷有点儿怀疑自己早死小儿子的能力。
毕竟小儿子要是这么能干,怎么会摔沟里跌死呢?
只有无能没用的人,才会死得那么滑稽!
叶老爷铁面无私地想。
他绝不承认,他是受了前几天他自己房里年轻小妾偷男人的迁怒。
至于本就恨吴氏入骨的叶夫人,也对叶霁的血脉纯度表示怀疑。
吴家三个大人一个婴孩,就这么冰天雪地里在叶宅门口等得浑身发抖,还是杀猪收摊的施漪她爹,路过叶宅门口的时候,将嘴唇发紫的几人给领了回去。
经此过后,吴家人彻底对叶家死了心。
时人讲究血脉传承与认祖归宗,于情于理吴家人都该将叶家的血脉,也就是新出生的叶霁给送回叶家。况且叶家经营丝绸布匹生意,是县里有名的富户,吴氏带着儿子回叶家,也能给叶霁比在穷苦乡下更好的生活。
而且,到底是人言可畏。吴氏的爹娘,私心里也是觉着自己的女儿克死女婿的,每每出门在外都抬不起头来。
所以好不容易吴氏诞下儿子,她爹娘就想着将叶家血脉送回去,也好洗掉吴氏克夫不祥的名头。到时候吴氏不管是留在叶家,还是再嫁,都要好过很多。
结果,叶家并不领情。
没几年,吴氏的爹娘都去了。就剩个吴氏独自一人拉扯着儿子,好在她有兄弟叔伯的帮衬,北溪村也是民风淳朴,加之对叶霁有着“取名之恩”的村长怀着愧疚心理的时不时照顾,日子过得也不算太过艰难。
而吴氏自己则憋着一口气,一心想把叶霁往读书人方向培养,好继承亡夫叶小公子的科举遗志。
叶霁也争气,在他爹叶小公子到死也没考上个童生的前提下,将将才十三岁那年,便考中秀才,成了全县有名的神童。带着吴氏,成了秀才娘亲,原本小可怜的孤儿寡母,一跃成为北溪村最体面的人。
施叶两家的亲事,就是那时定下的。
原本两家天作之合,认真讲,还算是世代屠户的施家姐儿,高攀了有功名的体面秀才公。
可现在,体面的秀才公一遭成了活死人,施家当宝贝疙瘩养大的姐儿,还舍得嫁给他吗?
要知道施家这姐儿,可是生得格外俊俏。用戏文里的话说,那叫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便是宫里娘娘,也不过如此了。
施漪不管众人的眉眼官司,她的视线盯着桌上的陶碗瞧。
“漪姐儿渴了?”吴氏看见,连忙走到桌前,手脚麻利地拎起水壶倒水。水壶倒了个底朝天,也只在碗底覆了浅浅的一层。吴氏小心地端给施漪:“姐儿喝。”
施漪摇摇头,接过陶碗,拿布条浸了,润在昏迷着的叶霁唇上。一碗水顷刻没了。
屋子里气氛压抑,施漪待不下去。她走出房外,蹲在地上双手无意识地揪着门槛上的杂草玩。天气炎热,连杂草都蔫不拉几的。
“嘿,二虎!”她哥施大虎啧啧称奇,靠过来蹲到她旁边,扯了根狗尾巴草不伦不类地叼在嘴里:“你竟然跟村妇似的蹲在地上!”
“我本来就村妇!”施漪没好气。
“可你不是要装那劳什子淑女的么,平日里县太爷家的闺女都没你规矩多。怎么,现在叶霁一晕倒,你就不装了?”
“对,摊牌了,不装了!”施漪恶狠狠。
“你发什么癫,我可没惹你啊。”施大虎吓了一跳。
施漪没说话。
凭谁兢兢业业做任务好几年,却在最后关头功归一篑,数年辛苦打了水漂,也不会有好心情。
“这天真热。”施大虎转移话题,“二虎你说,什么时候才能下雨?”
“不会下雨了。”施漪说。
今年天气太热,热得不正常。村里几条小渠都干涸了,晒场边上几口水井的水位也一天比一天下降。十天前的那场械斗,便是他们北溪村和南溪村在抢水。
村里人每家每户都在拼命攒水,攒下的水自己还都舍不得喝,全都灌溉到地里,辛苦了半年,眼看春种的青麦就要长熟收获,不能在这时候出岔子。
“狗日的南溪村!不讲武德!”施大虎没把施漪的话放在心上,他忿忿不平:“抢水就抢水,竟然带了弓箭躲在草堆里暗算!下作!黑心烂肺!”
北溪村和南溪村相邻,两个村子顾名思义,是围着一条溪河建的,一个在南边一个在北边。以往数十年,因为抢水发生械斗也是常有的事,但毕竟两个村子相近,两边村民之间也都沾亲带故的,就算是械斗,那也都是默认文斗。也就是两边都默认了抢水时只携棍棒打斗,连铁锹镰刀一类都不会带,以防群情冲动之下造成不可挽回的流血事件。
更何况衙门管制得也严。按常理来说,这种时有发生的两村抢水,一般都是村民们老拳相向,哪会出现弓箭这种超规格的东西。
“当时我就该把杀猪刀拎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地结果了那帮人!”施大还在愤愤不平。
“杀猪刀,大哥你拎得动?”施漪没好气。她心里焦躁,说话的语气便不大好。
“我拎不动,不是还有你和三虎了嘛?”施大梗着脖子,“再说,咱阿爹也不是吃素的!”
施大全名施大虎,是施家长子,施漪的大哥。不过小时候大家大虎大虎的叫着,现在却都喊他施大,很少有人叫他大虎。原因无他,实在是施大配不上虎字。
身为村里有名富户屠夫施家的长子,施大在小时候就被送到了县里的蒙学,指着走读书人的路子,光耀门楣。那会儿为了方便他上学,施家还特地在县城置了个宅子,就在书院旁边。可惜那么多年过去,施大连本三字经都背不熟练,只学会了读书人大多具备的瘦身板。而今更是游手好闲、成天瞎混,书不会读、地不想种,家传的屠宰手艺却是连杀猪刀都不敢碰,是北溪村出了名的泼皮无赖。
在剧情里,施大这个角色主要用来衬托龙傲天。
前期以施大的混账庸碌,衬托龙傲天叶霁的聪慧果敢。后期以施大的嚣张跋扈,衬托叶霁的深情大度。尤以后期为主。
具体表现在作为白月光的施漪早早惨死,并未实际嫁给皇帝叶霁。施大却在叶霁登基后以国舅爷自居,并且确实也被封成了国舅爷。之后各种吃喝嫖赌、贪污受贿、买卖官爵、走私盐铁,也始终能求得叶霁原谅。每回干了坏事,被御史告到御前,施大都会声泪俱下地哭诉一番亡妹,之后保管能得到叶霁的大笔赏赐,甚至还能加官进爵,让人气得牙痒痒。
“不过二虎,叶哥儿这样,你得早做打算。”施大凑过来,压低声音,“咱不能真给他一个活死人守活寡吧。”
“再说吧。”施漪心不在焉。
村里人没日没夜的攒水,却都对雨天怀揣希望,幻想着不日就会天降甘霖。可施漪知道,当下即将开启三十年难遇的大旱,到时饿殍满地,赤地千里。
逃荒,必须得逃荒。
旱灾来临,只有逃荒才可能活得下去。
逃荒的时机和方向,最为重要。
方向自不必说,得朝没有旱灾的地方逃。否则你逃来逃去,无非是从一个没水的地方,逃到另一个没水的地方,横竖都是死。
至于时机,则是越早越好。逃到最后,都是啃树皮挖野菜。消息灵通走得早的人,好歹还能混口水喝,挖点野菜吃吃。越往后,天气越酷烈,水源越干涸,逃荒逃得迟的人,路上连树皮都被前头的人啃完了,只能捧观音土吃。
施漪只接了青梅竹马白月光的前传任务,对正文龙傲天本纪的细节剧情并不十分清楚。但她之前特地申请查阅过自己身死之后的这段剧情走向,知道原本应该在她死后不久,北溪村便在叶霁说服下踏上逃荒之旅。
剧情里,她施漪身中箭矢而亡。叶霁带着她的弟弟施家老三,偷偷摸摸地潜进邻村,蹲守了几天,蹲守到了逃窜在外的凶手李金水,趁着夜色隐秘结果了他。
【叶霁身子微颤,双手沾满鲜红的血。瞧着地上的尸体,他的心底闪过一丝快意,漪妹妹,我替你报仇了。然而很快,这种快意便被浓重的悲哀所替代。
叶霁知道,伴随着施漪妹妹的死,伴随着他的杀人,他叶霁自己,也已然跟着一起死了。从今以后,天地间再也没有那个漪妹妹喜欢的光风霁月的书生叶霁了,有的,只是他这个朝不保夕的亡命徒叶霁。可他要活下去,纵使不择手段蝇营苟且,他叶霁也要坚持活下去。】
施漪对大段的叶霁心理描写没兴趣,她跳过叶霁的内心剖白,总结出有用的剧情梗概。
李金水有个妹妹给知州老爷的幕僚做妾,他时常炫耀这点,手上的弓箭也是因此而来。
杀人后,叶霁害怕继续留在乡里,有朝一日凶案曝光会遭到府城报复。又瞅着河里水位一日比一日降低,眼看就要干涸见底。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以逃荒之名忽悠了整个北溪村跟着他一起逃亡,用以保住自己的清白身份。
时人干旱逃荒,多逃向素有土地肥沃、鱼米水乡之称的南方。可叶霁的本意既是躲避仇家的逃亡,自然不能去往府城方向自投罗网。于是他反其道而行的率领全村去往偏僻北方,还特意在舆图上挑了个文道衰竭的边关州府,用来充分发挥他的秀才功名。
同时,仍然因着叶霁的初衷乃是畏罪逃亡,从本意出发,他甚至并不知晓旱灾是否真得会来。既是为畏罪逃亡,自然是越快越好,故而叶霁又快快地以旱灾之名,撺掇了全村在衙门收粮之前,提前割麦,溜之大吉。
叶霁想的是法不责众。
一人逃亡是死罪,全村逃荒顶多被斥责。到时整个北溪村重新落籍在边关州府,发生在故土的前尘往事自然一笔勾销。况且时局纷乱,独自一人的四处流窜,朝不保夕又危机重重。全村一起聚众出行,抱团取暖,不但人身安全有保障,有全村乡邻作证,他的功名也可以保住,依然前途无量。
往北,提前出发,有粮。
三点全对。
整个北溪村在叶霁的带领下,误打误撞的逃荒成功,躲过天灾。
可问题是,本该率领全村逃荒的叶霁,此刻变成了植物人,正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人事不知,北溪村还能逃过一劫吗?
“叮,剧情直播系统10284(凤仪天下版)竭诚为您服务。”
施漪认命地从地上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