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夏,桐里村。
入了伏以后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一大清早的,树上的知了就不知疲倦地叫着,仿佛知道生命即将逝去,便想要将所有能量都释放出来。
沈念红抬手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汗,这才早上六点多,在菜地里干点活就已经出了一身汗了。
“念红这么早就在菜地干活啦!”
“是啊念红,这刚高中毕业就开始干农活了,能习惯不?累不累啊?”
“累不着,整菜地的活可比下地轻松多了,就是工分少了点,要是我家里挣工分的人多,我也愿意干这个活。”
“说的也是,是我白操心了的,哈哈哈哈。”
沈念红直起身子,看着一群嫂子婶子们扛着工具,一边打趣着自己,一边走了过来。
“嫂子婶子们,你们也很早啊。”沈念红笑着打招呼,她们说的都没错,家里人心疼她,才安排她接的这个活。
“大队长让我们早点出工早点结束,这鬼天气太热了,怕大家中暑。”
沈念红点点头,弯下身子继续给菜地松土。
这群嫂子婶子们的脚步也没停下来,毕竟大家都不想耽搁时间,直到她们走过了,才飘过来几句议论:“念红这孩子真是越长越水灵了。”“是啊,这细皮嫩肉的一点都不像干农活的人。”“还是书记家养的好啊,方圆这几个村再没有比她更俊的了。”“哎呀,这要是在地里干几年活估计就没这么水灵了吧。”“所以啊,书记家不是忙着在给她张罗相亲的事嘛,嫁去县里就不用干农活啦。”
沈念红听着这零星的话语,并没有什么反应,继续该松土松土,该浇水浇水。
高中毕业已经两个月了,沈念红穿进这本年代虐文也快两个月了,她没想到穿书前心心念念想要一块地种种菜的愿望,居然会在这里实现。
桐里村每家基本都有自留菜地,但这片菜地是属于大队的,大队书记沈顺才也就是沈念红她爸做的主,为村里的一些孤寡老人、烈属还有知青们种的。
菜地并不是很大,种了一些当季的蔬菜,黄瓜、番茄、辣椒、豆角、空心菜、苋菜、南瓜、丝瓜,在她的精心伺弄下长势喜人,沈念红看着这些菜心情就觉得开心,倒是冲淡了一些莫名其妙穿进书里的忧伤。
沈念红将今天成熟度最好最新鲜的蔬菜摘下来,细心地码在背篓里,等背篓的菜装满,她蹲下身子将背篓一把背起,往村子东面走去。
“念红姑姑。”一个奶声奶气的童音传了过来。
沈念红刚一抬头,一个小小的身影便要撞进她的怀里,她急忙蹲下来张开双臂接住这个软乎乎的小身体。
“向东,你怎么在这里?”沈念红抱起他问道。
“我在等念红姑姑。”沈向东说道。
“走,家去。”沈念红抱着沈向东往前走。
沈向东家就在前方一百米处,村里的孩子都是散养的,正好现在也是暑假期间,所以这个时间,有不少孩子围在一起玩耍。
等走近沈向东家门口的时候,沈念红就听到“哐”的一声,好像是碗摔在地上的声音,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苍老的男声怒道:“哭什么,就这么决定了,向东必须跟着林团长走。”
沈念红心疼地看了沈向东一眼,只见小小的人儿垂着眼睑,脸上的神情跟个小大人似的无奈,看样子这些天两个老人没少吵架。
沈念红记得书中关于沈向东的内容,只是在别人嘴里的几句闲话,沈向东的爸爸几个月前在部队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妈妈受了打击精神恍惚,一个不小心栽到河里也淹死了,家中就只剩下一个中风瘫痪了的爷爷和一个体弱多病的奶奶。
沈向东后来被他爸爸所在部队的团长收养,养父收养他后没多久就跟人相亲结了婚,但据说他跟养母的关系并不好,养父为了他离了婚,可就算是这样,他跟养父关系并没有改善,所以沈向东并没有像养父希望的那样进部队,而是下海经商成了商界大佬。
“你儿子要不是因为救那个林团长,他能牺牲吗,还有你儿媳妇,要不是出了这件事,她能走得这么早吗!你现在还要把孙子送给他领养,我可怜的儿啊。”屋内同样苍老的女声响起,虽然很悲愤,但相比男声来说弱了许多。
沈念红又听得一声摔碗的声响,然后便是男声低沉地吼叫:“你闭嘴,疯了吗!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儿子是执行任务牺牲的,他是国家的烈士,别说这只是传言,就算是真的,为了救战友牺牲那也是光荣的!”
沈念红也顾不得这时候冲进去的尴尬了,抱着沈向东推开大门快步走进去,打断了两位老人的争吵。
“明忠伯伯,巧云伯母,我给你们送蔬菜来了。”沈念红笑着说道。
屋内刚刚还在吵架的两人,没想到沈念红突然进来了,沈明忠板着的脸孔在看到沈念红的时候缓和起来。
“是念红啊,快进来坐。”宋巧云忙用袖子擦了两下眼睛,站起身来说道。
沈念红将沈向东放下来,把背上的背篓卸下,从里面拿出新鲜的蔬菜,递给宋巧云。
“哎呀我说念红啊,自打你来送菜,就每天都送,不像以前都是隔几天送一次的,真是辛苦你了。”宋巧云看着手中刚摘的蔬菜感叹道。
“每天摘的菜新鲜呀,天气这么热,蔬菜放两天就蔫吧了。”沈念红一边笑道,一边蹲下将脚边的碎碗片收拾起来。
宋巧云忙将蔬菜放下,尴尬地说道:“我来收拾,我来收拾,你明忠伯手都不稳,喝个汤药碗都能砸碎。”
“没事,巧云伯母,我帮你一起收,我怕向东不小心踩上去割到脚。”沈念红说道。
半躺在椅子上的沈明忠怜爱地看着帮忙捡碎碗的沈向东,说道:“念红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你一直以来都对向东这么好,特别是他爸妈出事以后,你几乎天天都来陪着向东,我们都是知道的。”
“明忠伯伯,向东是个乖孩子,我也很喜欢他。”沈念红看到老人眼中泛着泪光,忙说道。
“过不了多久,向东就要被林团长收养了,我这也是没办法了,我和他奶奶这个样子,给不了他很好的照顾,向东他爸刚去参军的时候就跟林团在一个部队一个班,他们是老战友,感情很深,交给林团长我们是放心的。”沈明忠虽然是对着沈念红说话,但听上去却像是给自己说的。
沈念红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问道:“向东什么时候走?”
“几个月前执行任务的时候,林团长也受了伤,这也才刚刚恢复一点,部队上已经派人来跟我们商量过了,马上就要办领养手续了,估计快了吧。”沈明忠拿起桌上的烟斗,小心地将烟丝放进去,点了火抽起来。
“明忠伯,你放心,向东一定会很有出息的。”沈念红也想不出更好的安慰的话来,对于别人的家事,她没有指手划脚的权利,所以她只有真心的祝福。
沈明忠听到沈念红这番话,眼眶都红了,他有种被理解的感动,都说他心狠,连自己唯一的孙子都可以送走,但从没人体谅他的苦心。
“好了,我也该去给下一家送菜了,明忠伯、巧云伯母,我先走了。”沈念红开口说道,她看到沈明忠的神情,也是心酸的不得了,再待下去估计也得陪着掉眼泪。
“念红姑姑,陪我玩。”徐向东蹬蹬蹬地跑过来,一双小手环住了沈念红的双腿。
沈念红低头看着一张圆乎乎的小脸仰着头,渴望地看着她,不由笑道:“向东乖,姑姑要去干活了,等有空了就过来陪你。”
沈向东听了沈念红的话,虽然脸上表情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放了手。
沈念红伸手捏了捏那肉肉的小脸蛋,果然小孩子的皮肤就是好,手感Q弹的很。
从沈明忠家里走出来,沈念红顿了顿脚步,继续往村东口走去。
村东口有座宅子,是专门为知青提供的宿舍,自从十年前的上山下乡政策出来后,陆陆续续有好些个知青都被分配到了桐里村。
十年的时光让这些小伙姑娘们逐渐褪去稚气,来的早的知青,年纪大的都已经二十七八了,所以有不少男的女的知青跟当地农民结了婚,搬出了知青宿舍楼,算是扎根在了农村了。
只是,沈念红是知道两年后知青返城政策的,结了婚的知青是回不去了,想到这里不由为他们觉得遗憾。
目前还剩下三四个来得晚、年纪在二十出头的知青还住在宿舍楼里。
“念红,你来啦,今天晚了点哦。”
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沈念红的思绪。
沈念红抬头一看,是女知青杜晓兰正在知青宿舍楼门口扫地。只见她两根黝黑的麻花辫垂在肩上,精致的鹅蛋脸上因为干活布满了细小的汗珠,倒是称的整个人看上去更健康了。
“晓兰姐。”沈念红对着这位原书中的女主,微笑着打了声招呼。
作者有话要说:接档文《年代文大佬的俏娇妻》喜欢的收藏一下下咯~
文案:住在筒子楼的娇俏美人江玥华有个凶悍大嫂,嫌她没有工作还占了一间房,逼她嫁给离婚带俩娃的中年男人,江玥华一口气没顺过来就喝了药,醒过来的江玥华已经换了个芯子,大嫂害怕出人命,又给随便找了一个没结过婚的年轻小伙祁兴国。
祁兴国有正式工作,长得也精神,江玥华盯着祁兴国的照片和名字出神了半天,最终点了头。大嫂心里窃喜,还好没把小伙为人冷情而且家里又穷的情况说出来。
江玥华出神的那会,正是这本年代文内容在脑中出现的时候,祁兴国这个名字是文中配角大佬,说是天生孤僻不喜女色,专注事业终生未娶,天赋非凡终成大佬。
江玥华:正好,我在文中也是炮灰,也是天生孤僻!不喜女色最好了,懒得伺候!暂时穷点能接受,这不马上就要富了嘛!为人冷情不粘人,而且别人不敢欺负!
结婚后,江玥华内心哔了狗!这大概是本最离谱的年代文!
江玥华:天生孤僻?
祁兴国:媳妇,你在哪,一天都没见了,我好想你!
江玥华:专注事业?
祁兴国:媳妇,我们去看电影吧!我们去公园玩吧!媳妇,碗放着我来洗,天太冷了衣服我来洗,我来我来,通通放着我来!
江玥华:不喜女色?
祁兴国:媳妇,乖,我还可以!
江玥华:为人冷情?哦,确实,对别人挺凶的,没人敢欺负!
祁兴国:媳妇,要抱抱要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