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明亮的工作室里,除了两个人行动的声响便只有喷枪呲呲声和机器运作的响动。
因为天生有些不同,高中住校时发生了一些情况,因此在父母的担忧之下,我读大学并没有住校,而是和弟弟一同在大学附近合租了一间房子,作为住宿和工作室。
尽管还是大学生,但我们有一门可以吃饭的手艺,已经不需要父母给生活费了,那就是制作特摄皮套,包括且不限于配饰、装甲、武器,甚至还可以定做手办。
不过比起我,弟弟在手工方面的能力强大到让我怀疑如果他是真的生活在特摄剧里的角色,是不是能直接手搓一整套道具的那种人。
将手里翻模好的透明部件放在工作台上,我摘下口罩,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到下午一点了,他们上午九点忙活到现在,早午饭都还没吃。
“一起去外面吃饭吧,不早了。”我有些饿坏了,但我现在懒得下厨,于是看向在工作台忙的弟弟,想来他也一样。
“姐姐先去吃吧,我把最后的芯片调整好就去找你,在收尾啦。”停下手里的工作,青年一双透亮明媚的琥珀色眸子弯弯地看过来,我完全能想象到他防护口罩之下灿烂的笑容。
我的弟弟,超级可爱。
弟弟又道:“‘红罗宾’说为你精心准备的新剧本已经写好啦,他那边加载传输还需要一点时间,姐姐吃饭的时候应该就可以正好收到。”
‘红罗宾’是COS社团里的编剧担当,一般来说出团片,尤其是剧情向、视频向的团片都是由‘红罗宾’进行编撰剧情定好分镜,然后大家一起商酌细节和想要添加的内容。
在社团里,大家都会用常出的角色的名字来称呼彼此,所以编剧被叫做‘红罗宾’,而弟弟则是‘梦比优斯’,指不定直到大伙都毕业各奔东西了也不知道彼此的真名。
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出的角色哪个拎出来都是能够让人说道一二的英雄人物,而这种角色可以归纳为红方角色,因为他们都是会为地球上的生灵而毅然抛头颅洒热血的角色。
在社团里红得纯正发光的情况下,我被弟弟拉着入伙,结果就是硬生生的红中挤出一点黑来。
因为我不会演戏表情生硬,又天生了优势极大的反派气场,最后再加上一头银发,于是十分顺理成章成为了‘黑泽阵’的专业户。
扯得远了,现在对于我最重要是去干饭。
我将身上的工作装换下走到门口的时候,弟弟从工作室探出头,黑发蓬软微卷的少年感青年乖巧地向我挥挥手,“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来往车辆!”
“好的好的。”我连声应下,换好鞋子向弟弟挥挥手便出了门。
顺利找到了就近一家常去的快餐店,点了一份套餐,拿到套餐找了个座位坐好后,我收到了来自编剧‘红罗宾’的消息,正是弟弟所说的新剧本。
现在一边吃饭一边看新剧本刚刚好。
点击下载,我一边看着进度条一边吃着盒子里的吮指原味鸡块。
下载完成的那一刻,我突然眼前一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本来凉爽却不失明媚的天气变得阴霾暗沉,耳边熙熙攘攘的话语也都变成了英语,面前的桌子也变得沧桑,也不知道是经历了什么缺一角还不有一块凹了进去。
这穿越不带半点的预兆和拖泥带水,我不着痕迹地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心情尽量平复下来,目光落在自己已经打开了剧本内容的手机。
感谢自己生来面部表情极少,我不会在这个时候慌乱失声到原地社死,而是看似稳如泰山地继续吃着手里拿着的那块吮指原味鸡,另一只手划拉着手机屏幕,默默看了下去,以最快的速度大致且粗略地过了一遍内容。
新的剧本可以说是红黑立场互换了,英雄们全部成了反英雄,为了保护人民任劳任怨的超级英雄全部成了为抑制罪恶而划分领地各自治理的领主,成为了压迫人类的统治者。
奥特曼们的光之国真成为了宇宙的秧歌Star,尽管依旧是光,但不再拥有人情味,神彻底成为了神。
而我,从红中一点黑变成了黑中一点红,依旧的孤苦伶仃,依旧的没有同伴。
我:……
我:?
这个剧本好怪,完全看不懂,但是不明觉厉。
看不懂的东西就只能用笨方法再看一遍,细品一番,毕竟是‘红罗宾’特意给的新剧本,却不想手机里剧本的那些文字如同拥有了生命一般狂舞着淡去,很快就消失得干干净净,就好像是有什么不可抗力阻止她再去看。
我的心情变得更加郁闷却也没辙,只能打开电话簿尝试拨打弟弟电话的时候,对面传来的是一阵沉闷古怪且令人极其不适厌恶的声音。
在等待了许久也没有打通的迹象后,我只能挂断,又看了看手机空白的信号,也放弃联系亲人朋友的打算。
吃完自己的午饭,我瞧见外面阴沉沉的天开始下起了雨来,没有伞的我只能寻思在快餐店里再多呆一会儿,看看这雨会不会停,无处可归的迷茫压在心头的感觉糟糕透顶。
一群来者不善的团伙突然气势汹汹地踹门而入,他们的手里拿着枪,各个凶神恶煞、神态轻慢嚣张,看着就不好惹。
快餐店原先的氛围就如同被扎破的气球一般崩裂开来,有人想要逃出去却被推了回来,重重摔在了地上,为首的壮汉走到了收银台面前,将手里的袋子一扔,意思再明显不过。
在抢劫团伙中,不乏用着打量和下流目光扫过店内女性的流氓,样貌不错的快餐店服务员小妹慌张的与店内的客人躲闪着想要离这些人远点,门口已然被堵住,他们便只能像是一只只鹌鹑一样往墙边、桌底挤。
一声枪响让所有的尖叫与呼救戛然而止,服务员小妹直接被吓得跌坐在地,摔到了我的桌边,她狼狈的抬起头看见了我,颤了颤,战战兢兢的却如抓住救命稻草般钻进了桌底。
快餐店的餐桌没有任何的遮掩,即便躲在桌下也能被一眼看见。
“哦哦哦,让我们看看,哥谭还有这样像是小白兔一样女人。”一眼就盯上了这个服务员小妹的劫匪嬉皮笑脸地走过去,伸出手就要把人从桌底拽出来,他拿着枪,不觉得会有人拦住他,他就是在这里侵犯这个女人也不会有问题,事后也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哥谭警察局可不会有什么作为。
在这座城市,所有人都深陷泥泞,她就是一座建在沼泽之上的虚华都市,根子里就烂透了。
一只冷白的手猛地抓住了他的手腕,力度之猛几乎要将他的腕骨都给捏碎。
“Gotham?”冷清淡漠的嗓音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传来。
男人正欲暴怒,却循声望入了一汪深沉而死寂的幽绿,这简直就像是死神的眼睛,将一切都视为死物,那洁白的睫毛都像是为她眼中事物哀悼的幕布。
一种难以言说的巨大恐惧在男人心中生起,无法克制,简直比稻草人的恐惧气体糊脸都要来得有效!
是的,这里是哥谭,在哥谭存在着太多人们知道或不知道的危险,浑身鳞片面目狰狞的鳄鱼人、绿色皮肤的植物人,还有那么一个充满象征性、几乎要成为哥谭罪恶象征的‘小丑’。
那么眼前这个银白长发、绿色眼眸、长相可以说是相当之冷艳美丽的女人是否会是其中一员?
当她开口的时候已经无需多言了,寂静得如同黑暗中的影子般的她几乎在这一瞬间让这片空间陷入了完全的安静,静得仿佛一切都死去了。
简直太可怕了,天知道后厨有多少老鼠蟑螂,服务员小妹内心发誓她无时无刻都会听到那些可怕动物的声响,整日窸窸窣窣,但是这一刻就它们也都一声不响。
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服务员小妹抓住了对方的衣角,将这个如同死神般令人战栗的存在当做了救星。
“是、是的,哥谭……”几乎是囫囵咽下口中因恐惧不受控制大量分泌的口水,男人颤抖着手,“我想我们应该……呃……不是敌人?”
对方的情绪和状态让我感觉似曾相识确也没有怎么在意,大概是因为反派气场的缘故让我看起来不好惹,很正常。
这样的话……优势在我!
“敌人?”我地说着松开这个人的手,缓缓站起身,顿时周围出现了一圈真空,所有人都齐刷刷对我避而远之。
我见状默了默,心底暗自肯定自己的‘反派气场’似乎是因为穿越得到了史诗级的增强,然后将目光落在了抢劫团伙的带头人身上,“你们的出现让我感觉这一天糟糕透了。”
装逼我还是会的,就像是社员们教我的那样,拿出‘黑泽阵’的排面来!
我反正是不知道这些家伙都脑补些什么,他们走得比来得都快,留下一地鸡毛,简直就像个玩笑。
察觉到周围人恐惧排斥的目光,我已经习惯了被那样看着,不会因此感到愤懑或不平。
如果被当成不可招惹的恶人的话,应该可以让我在这里过得稍微好一些?就算有增强过的‘反派气场’我也只是个普通人,做不到超级英雄那样无畏和强大,面对危险与困境也临危不乱。
幸而生来便极难波动的情绪值让我在面对这种场合时得以沉稳应对。
我没有再停留的想法了,我已经开始觉得尴尬了,刚走到门前,就听到身后传来服务员小妹一声喊:“等等!”
我一转过头,迎面一把伞就塞了过来。
“咳,外面下着雨……嗯,我是说即便是你这样的人也不喜欢淋雨吧?我的意思是长发很难洗……”余惊未退的服务员小妹语无伦次地说着,她的身体还在本能的颤抖着,连瞥都不敢瞥面前的我一眼。
“……谢谢。”
我接过伞,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但莫名的对之后的路少了一分无措慌张,有这把伞我就不会淋雨了,因此好像也没有那么迷茫了。
在这样烂透了的地方,这样可以说是鼓足勇气才能献上的零星善意是这样的弥足珍贵,珍贵得就如同深沉黑夜中亮起的微弱一点远星。
离开快餐店后,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雨里,双目都没有什么聚焦,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只能不停地走。
——这里是哥谭。
再一次在心里呢喃这个单词,这对于我而言是个晴天霹雳,让我去米花町都比哥谭好。
几个呼吸间,我从漆黑的潮湿巷道走入了灯光霓虹常亮的城区,眼前的视野骤然变得明亮起来,豁然开朗。
林立的钢铁建筑交织着映入她眼中,在雨幕之中,它们就如同安静伫立的守卫者,又像是站在一起为命运默哀的哀悼者,但在明亮的灯牌与路灯下,它彰显出一种有别于老旧城区的欣欣向荣感。
与刚刚我所在的老旧城区与眼前繁荣到让人根本想不到是罪恶之都的画面显得是那样格格不入。
我脑海里浮出一个想法——
两个画风差这么大的城区是紧挨着的?不愧是你哥谭。
回头再看身后没有被路灯照亮的巷道,我目测怎么都不像是能三秒走出来的长度。
我:头脑风暴.jpg
难不成——是我穿模了?
同时与此老城区的某个巷口,披着黑黄色斗篷,穿着红绿配色制服的短发男孩嘁了一声,即便是多米诺面具也掩盖不住他的不爽,他对着通讯器说:“目标不见了。”
雨夜下,寒风吹过,代号罗宾的男孩脊背一阵发寒,仿佛有什么未知的危险悄然将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不等他反应便转瞬即逝。
“!”
几乎是本能般屏住了呼吸,警惕地观察了一圈周围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男孩低骂了一声,“Dammit(该死的)!”
“达米安少爷,请注意你的言辞。”蝙蝠洞里,管家侠温馨提示道,“我想我们不用这么紧张,对方救了快餐店里的所有人,也没有伤害任何一个抢劫犯,或许可以往好的方面想?”
蝙蝠侠眉头紧蹙,声音低沉道:“但也或许对方是个有更‘远大’目标的危险人物,她仅凭言语便把所有人用恐惧控制住了。”
好吧,什么都往最坏的结局想是蝙蝠侠一贯的风格。
“不是全部。”红罗宾耸耸肩说,他一边看着监控,一边双手不停地调控着城市画面,“那位美丽的服务员小姐出于感恩给救下自己的英雄送了一把雨伞,不是吗?”
蝙蝠侠不置可否,“我会换个方式去试探她。”
很显然,蝙蝠侠的‘长处’与对方撞车了,用蝙蝠侠的身份去面对那个突然出现的银发女人极有可能吃力不讨好,既然如此就用另一个身份去试探好了。
“找到了,这一头银长发可真好找。”红罗宾挑了挑眉,“我站阿尔弗雷德,她刚刚又帮助一家餐厅的老板娘赶走了一个喝醉耍混的醉汉。”
“看看她这一晚上的战绩,可真不错,我们却都什么都没干,只是跟在她屁股后面。”罗宾讽刺道。
“在哪。”蝙蝠侠没有理会罗宾的嘲讽,对红罗宾问道。
“我想你应该多多少少有点印象?Holiday time,你曾经和你的超模女伴去过,在时尚区,格兰特公园附近。”红罗宾没有停顿地说道,“虽然店面不大而且没有什么米其林评级,但他家的下午茶做得相当不错,咖啡也做得很好,是口碑相当不错的老店,懂美食的哥谭人都该知道那。”
蝙蝠侠:……
“我赌他半点印象都没有。”罗宾直言。
作者有话要说:1.本文为轻松向,纯纯的小甜饼一枚。
2.蝙蝠家画风偏《韦恩家族的冒险》,有原因后面会揭露。
3.目标是写出甜甜的恋爱,大家的支持会给我动力!请大家踊跃发言谢谢!
4.阵姐强而不自知,一心过着普通人的日常。
5.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我都在码的时候尝试了,发现前者更适合本文风格就选定了第一人称,不过会经常在阵姐的第一人称和其他人视角的第三人称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