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的来意不难猜——是来让齐老爷“捐款”的。
“……原本以为匪患已除,孰料今日谣言又起,使百姓不得安宁。”巡抚大人慢条斯理地说着,“齐大人作为商界英才,理应为国分忧。本官已决定,陆路和水师共同搜捕,务必要将那个金兰鹤的谣言弄个清楚。只是齐大人也知道,近来朝廷财政吃紧,我们做地方官的也要为皇上分忧……”
齐老爷脸上肌肉有点扭曲,用力笑道:“这个,巡抚大人初来上任,也许不曾听说,敝行一直为厘金局输捐,筹防局、捐输局的税款也不曾少了……”
巡抚笑道:“那都是地方上的日常用度,本官管不着。但这金兰鹤实在嚣张,装神弄鬼到了本官眼皮底下,那是全广州城的威胁,齐大人难道还要袖手旁观吗?”
话说到这份上,齐老爷是别无选择,连忙站起来表忠心:“下官愿庶竭驽钝,报效大清!下官愿捐……军饷一万两!”
“很好,”巡抚笑容绽放,给他一个赞赏的眼神,“本官听说,齐大人向为夷华各商所推重,相信齐大人振臂一呼,广州商界也会积极响应的。”
齐老爷脸上的肌肉又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笑着点点头。
“这是自然。下官会命人在商会发起募捐,嗯……十万两。十万两应该不成问题。到时十一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便是我们广州商界的拳拳爱国之心,请巡抚大人笑纳。”
大清的官场算不上清明。军费不够捐税凑,乃是惯常操作。
巡抚用筷子夹起一团咖喱拌米饭送进嘴里,皱着眉头品味咖喱的微辣,一时没说话。
齐老爷有点尴尬,不知道哪句话说得不合适了,筷子停在半空。
过了好一阵,巡抚大人才咂摸完味儿,笑道:“如此甚好。本府向来藏富于民,商行里现银充裕,依本官看,募捐十万两不成问题。那本官就等着齐大人的好消息了——对了,若是募得超额,齐大人那一万两本官也会酌情退还,算是还齐大人一个人情——总不能让齐大人白忙活一场,对不对?”
齐老爷站起身,感激涕零地请了个安:“巡抚大人英明,下官无以为报!”
*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巡抚大人摸摸肚皮,管下人要了西洋香水喷在身上,盖住了餐食的气味,然后整理顶戴官服,踱着方步出门,好像只是来视察了一下工作。
当然,身后的随从们不是空手出来的——十箱精制乌龙茶,用锡纸包成小包,盛在精美的铁皮罐子里,随着抬上了轿子。
另外,齐老爷从怀里摸出了一本自己新刊印的诗集,随手往里面夹了一张银票,请巡抚大人批评指正。
茶叶和书作为伴手礼,既低调又亲切,显得巡抚大人既廉洁又近人情。
齐老爷送走巡抚,脸色立刻垮了下来,小声诅咒:“屁股还没坐热呢,就懂得捞钱,这些‘父母官’真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
那桌丰盛的西菜只动了一小半,他也没心思吃,挥手叫人胡乱堆进厨房,自己阴着脸,把王全叫来商议了好一阵。
王全随后召来众伙计,点名把有点资历的伙计雇工都叫了出来,命令:“跟老爷走!”
有傻愣的还问:“干嘛去?今天不做生意啦?”
王全十二分不耐烦:“劝捐去!”
官府巧立名目筹军饷,德丰行作为近年来异军突起的行业领头羊,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光自己捐还不够,还得鼓动别人捐。
——“我们德丰行都捐了一万两了,你们不出钱,像话吗?”
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别人不愿捐怎么办,只能“劝捐”。
林玉婵看到这“劝捐”的架势,就知道这大概不只是“劝”那么简单。
而且齐老爷必定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了。
“劝捐”募来的钱越多,齐老爷自己出的血就越少。假如“劝”来十一万两,齐老爷自己甚至可以不用掏钱。倘若“劝”来更多的钱……
齐老爷可能不敢独贪,但跟巡抚大人分一分,应该是可以的。
因此德丰行从上到下,都如同打了鸡血,纷纷抄家伙出去“劝捐”。
林玉婵看得目瞪口呆。这不黑社`会嘛!
也难怪。官府这么狠宰大户,若是一万两真捐出去,德丰行至少一个月的营业额得打水漂。
王全倒是没有让她也加入劝捐队伍,大概是觉得她这可怜身板太灭自己人威风。
“你在铺子里看家。等我回来!少一两茶叶,拿你是问!”
*
铺子里只剩林玉婵,还有几个低等学徒,如寇来财、刘二顺之流。这些人没什么工作积极性。王全令他们给新炒制的茶叶包锡纸、贴标签,他们干了一会儿就四仰八叉的偷懒,吩咐林玉婵给他们烧水喝。
林玉婵不想跟他们挨太近。烧了水,自己拿柄铲子去厨房铲炭灰。那里暑气最重,没人愿意逗留。
在出门的前一刻,她余光看到,寇来财贼眉鼠眼地左右张望,然后悄悄趴到货架底下,伸长了手拼命掏摸。
他拉伸过猛,歪着下巴凸着嘴,整个人像是一张贴在地上的门神。
林玉婵微微冷笑,转身出门。
掌柜的不在,她自然也没必要辛苦干活,忙了一会儿,就找个垫子坐下来歇着,井里打了点水,洗干净手脸,慢慢剔掉指甲里的泥。
小姑娘都爱干净爱美。林玉婵虽然整天干的是体力活,但也不愿把自己弄得太邋遢。每天晚上别人都歇了,她也要打水洗个澡。此时肥皂已十分普及,府里下人也有少量定额,不愁洗不干净。
但她又不敢在个人形象上下太大工夫。一是怕引来不怀好意的目光,二是因为她这种身份低微的丫头,但凡把自己拾掇得让人眼前一亮,就不免让人觉得有非分之想,是不是想勾搭贵人?
林玉婵已经见过好几个妹仔,因为“太骚太浪”而被太太们下令打板子饿饭。她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骚浪贱”具体是怎么个定义,但她知道,像两个世纪后的那些普通姑娘的普通做派,拿到现在肯定会频频触雷。
她能怎么办,只能入乡随俗,吾日三省吾身,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显得温顺而规矩。
只要内心不妥协,就不会入戏太深。
林玉婵捏捏自己的脸。不错,能捏起一点小肉肉了,手感还不错,总算有些软软弹弹的青春少女感觉。
她又拆开发辫,借着水井里的倒影,把辫子细细地梳了一遍。
若按她的审美,额头上最好留些碎发刘海儿,才显明快。然而这种小心机只属于富贵人家的小姐。她作为低等妹仔,只能用手指沾水,梳出个光溜溜的大脑门儿。
好在最近营养丰足,发际线有所回落,不至于跟男人似的。
话说回来,这年头男人们的发型,是真丑啊……
清宫剧是大大的美化了。毕竟颜值长成偶像小生的那是凤毛麟角。
而且丑还不是最糟糕的。此时的男人们都以一条长辫为美,从不剪发;这发型打理起来又费时费力,很多底层百姓又辛苦劳累,拆辫子洗头的频率大概是……半年一次吧……
走在街上,那一条条辫子上肉眼可见层层汗水和脏污混合的包浆,散发出五花八门的气味。
连带着后背上的衣服都常年泛着一道油光,洗不干净。
有钱人要好一些,通常会给自己涂抹各种名贵香料香水。从气味上就能粗略地猜出一个人所处的阶层。
有一次林玉婵经过一个街头理发摊,那里坐着个英俊的年轻公子,大概是要去相亲,梳着一头粗黑油亮的辫子,又穿了一身潇洒马褂,盘着俩核桃,活像清宫剧里的偶像小生。
可是,那理发匠将辫子抖散的一刹那,林玉婵只觉得一股垃圾场、死耗子和陈年脚气混合的味道扑面而来。她躲闪不及,那味道像一股粘稠发黑的胶水,跟了她一路。
偶像小生瞬间变成发酵奶酪。那天她没去红姑那里加餐。
林玉婵告诫自己要知足。这好歹是温暖而临水的广州。大家还有条件时常往脑袋上浇一瓢水,洗掉尘灰和虱子。要是换成冬天的北方……
她默默给清穿穿到北京城的姐妹们点蜡。
不过……
林玉婵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苏敏官苏少爷。好像不记得他身上有什么异味……
难道是个震古烁今的大洁癖?
她决定,下次见到的时候留意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辫子臭是真的,许多传教士的笔记里都有写,说是他们最大的噩梦_(:з」∠)_
毁了很多人的清穿梦,唔好意思,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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