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有女高氏
正如若玉说的那样,钟离城是个大城,其繁华气派,与先前的鹿台镇望仙镇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光看那高耸的城楼,就是一种端丽气派,尽数用巨大的青石垒砌而成,一条宽敞的大道从城门后延伸出去,两旁是各类民居,亭檐飞翘,犹如展开的双翅。
城内人『潮』熙攘,别有一番红尘喧闹景象。玲珑和钟敏言都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致,什么都新奇,什么都感兴趣,两人是闲不住的,早就跑的没影了,最后还是若玉花了半天工夫才从街边玩杂耍的人群里把他们挖出来。
“那个人好厉害!练得是什么功夫?”玲珑兀自在兴奋,指着那个在攀刀山的卖艺大哥连声问若玉。
若玉只是笑,“杂耍的而已,做不得真。”
“话也不能这么说。”钟敏言『摸』着下巴,直盯着那人攀刀山的动作,怎么看那些刀都是寒光闪闪,不像假的,“师父说民间异人最多,想不到这里就有一个。这等不惧刀枪的功夫要是学来,想必增益不少。”
若玉干脆苦笑起来,连带着旁边的禹司凤也呵呵直笑。正巧这个杂耍班子收场了,方才攀刀山的瘦长男子敲着梆子,一是要钱,二是卖他那些所谓的祖传秘方,金刚丸之类的。
钟敏言和玲珑信以为真,一人掏钱买了好些,一面向那人询问刀枪不入的秘诀,三人在那里摇头晃脑,说得热烈。
禹司凤扭头,忽然发现璇玑停在一栋两层的民居前,呆呆地看着人家飞翘的屋檐。她今日换上了一身白『色』春衫,银『色』绣边,脑后斜斜挽着一个髻,对『插』一双嫩黄珠花,越发显得肤『色』莹白,人比花娇。路过的人无一不驻足回首看她,只可惜她丝毫不知自己是多么美丽。
“你在看什么?”禹司凤走过去柔声问她。
璇玑回神,抓着垂在胸前的小辫子玩,一面道:“我是觉得,好像见过这种房子。”
那种上翘的屋檐,似乎还应该再有好几层,一层层延伸开来,层楼叠翠。下面挂着铜风铃,风一吹应当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屋檐上蹲着的嘲风兽成天张大个嘴,偶尔累了便会从溜下来偷懒。
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对这种景象感到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她大约不知道自己埋头苦想的神情有多动人,一旁早有心怀鬼胎的人寻找机会上来搭讪了。
“这位姑娘,可是第一次来钟离城?”果然,有人过来了,璇玑一转头,就看见一个白衣公子,大约有二十上下的年纪,眉清目秀,大冷天的手里拿着把扇子,做出一付风流倜傥的模样,正对她微笑。
她茫然地眨了眨眼睛,“是……啊。”
那人见她肯和自己搭腔,不由喜形于『色』,将扇子啪地一收,拱手道:“既然如此,在下可有荣幸替姑娘领路赏玩?啊,忘了自报家门,在下……”
话没说完,璇玑就蹙眉道:“我认识你吗?”
那人一呆,“这个嘛……我和姑娘就当……”
“原来你也不认识我。”璇玑定定望着他,“那……你找我有事?”
“呃……姑娘……”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璇玑转身就走,连个眼神也不留给他。他这样一个终日游『荡』于本城花丛的豪门公子,哪里受过女人的委屈,当下急急追上去,道:“姑娘请留步,在下是诚心……”
“哦,那么说来,你是成心的?”一张狰狞的修罗面具出现在他视线里,半边哭半边笑,说不出的诡异。那人唬了一跳,倒退数步,冷不防又撞上一人,回头一看,却见一张俊朗的脸,对着他似笑非笑,正是钟敏言。
“你是成心要对我家小师妹做什么?”钟敏言把刚买来的金刚大力神丸放在手上抛来抛去,旁边的玲珑也学他,抱着胳膊恶狠狠地瞪他。
那人见她有这些稀奇古怪看上去恶狠狠的同伴,便只得『摸』『摸』鼻子不说话了。再看看他带出来的几个据说是武艺高深的随从,都被挤在外面,若玉一只手就挡住了他们,根本过不来。
他只得作揖抱拳,惶恐道:“在下钟离城方亦真,向各位大侠见礼了。”
一听他报上姓名,挤在旁边看热闹的人便发出一阵喧哗,有那好事的人早叫道:“原来是方老爷的二公子呀!难怪这样当街勾搭人家姑娘家……”
方亦真脸上一阵红一阵绿,只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才好。若玉到底是个稳重些的,将那些随从交给钟敏言他们阻拦,自己上前作揖,温言道:“方公子既然出自豪门世家,又对我们这般客气礼让,我们便却之不恭了。那么,还烦请公子带路,让我等领略一下钟离风光。”
他竟是将计就计,干脆赖上了这个富家公子。此人既然爱出头做小讨好女孩子,便让他讨好个够。
果然方亦真的脸比苦瓜还苦,要答应又不愿,要拒绝又不敢,只得唯唯诺诺地点个头, 躬身道:“那……各位请随我来……”
豪门公子到底是豪门公子,出门坐的车都从上到下透出一股财大气粗的味道。一辆车装了他们六个人,还绰绰有余。
玲珑和璇玑是不管事的,反正威胁强迫应酬之类的苦活交给那些男人,她俩只管拿小案上的时鲜水果和点心来吃。玲珑更是熟门熟路,好像自己家一样,从旁边的大白瓷茶壶里倒了凉茶来喝。
方亦真只在心中哀叹平白无故招惹了一群魔星,由他吃由他喝,他又哪里敢说一个不字。
若玉见他神『色』惶恐,便笑道:“多谢方公子美意,我等感激不尽。还烦请公子指路,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方亦真见他虽然带着可怖的面具,然而言语温和,似乎没什么恶意,这才稍微放宽了心,道:“眼下就要到二月,二月间来钟离城的人,都是为了去高氏祠堂祈福。那里依山傍水,风景是最佳的。”
玲珑一听依山傍水,便问道:“是在洪泽湖附近吗?”
方亦真见她容貌艳丽,神采飞扬,也是个极出『色』的少女,一时忍不住心驰神摇,笑道:“姑娘说的对,真是广闻博见。”
玲珑又哪里知道他是在讨好自己,采花的老手段了,她只当被人夸奖,得意洋洋。
禹司凤忽然道:“我以前听闻,高氏祠堂祭拜的并非虚幻天神,而是一个真正的神仙。此事当真?”
方亦真点头道:“这位大侠果然了解。高氏祠堂拜的是一位女子,夫姓高,于是称为高氏。城里有人遇到苦难,只要诚心去祠堂祷告,往往隔天便见效,所以祠堂一直香火不断。方圆千里的人听说这等神迹,便也闻风而来。那高氏女子是二月的生辰,所以每年二月钟离城这里便会全城聚集起来,做一个供奉大会。”
若玉奇道:“怎么不拜她的忌辰?莫非果真是一地自有一方风俗么?”
方亦真与他们说了这许多话,渐渐地不再害怕,当下笑道:“这位大侠有所不知,高氏女子尚未仙去,只在高氏山中仙居。每年二月这个供奉大会,还会挑选几个有仙缘的年轻男子去服侍她呢!”
“哇,这可不是大享……”玲珑的话说到一半,赶紧吞回去。她本来想说那个女神仙每年招几个年轻男子过去,当真大享“男”福,但这里的人信仰浓厚,此话说出来也难听,所以急忙闭嘴。
若玉和禹司凤对望一眼,很显然他们也从未听说过有招人去服侍自己的“神仙”,这个热闹,倒一定要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