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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杰克·伦敦Ctrl+D 收藏本站

在晴和的午后,嘈叨的社会主义者和工人阶级的哲学家们常在市政厅公园进行滔滔不绝的辩论。这次伟大的发现就是由他们引起的。每月有一两次,马丁在穿过市政厅公园去图书馆的路L总要停下自行车来听听他们的辩论,每次离开时都有些恋恋不舍。他们的讨论比莫尔斯先生餐桌上的讨论格调要低得多,不像那么一本正经,煞有介事。他们动不动就发脾气,扣帽子,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脏话。他还见他们打过一两回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思想中似乎有某种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们的唇枪舌剑要比莫尔斯先生们沉着冷静的教条更刺激起他的思考。这些把英语糟踏得一塌糊涂、疯头疯脑地打着手势、怀着原始的愤怒对彼此的思想交战的人似乎要比莫尔斯先生和他的老朋友巴特勒先生更为生气勃勃。

在那公园里马丁好几次听见别人引用赫伯特·斯宾塞①的话。有天下午斯宾塞的一个信徒出现了。那是个潦倒的流浪汉,穿一件肮脏的外套,为了掩饰里面没穿衬衫,钮扣一直扣到脖子。堂皇的战争开始了,抽了许多香烟,吐了许多斗烟唾沫,流浪汉坚守阵地,获得了成功,尽管有个相信社会主义的工人讥笑说:“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②,赫伯特·斯宾塞就是他的先知。”马丁对他们讨论的东西感到茫然,在骑车去图书馆的路上对赫伯特·斯宾塞产生了兴趣。因为那流浪汉多次提到《首要原理》,马丁便借出了那本书——

①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flcer,182O-19O3):英国哲学家,进化哲学的奠基人。他试图以进化理论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知识。他的十卷《综合哲学》包括了《首要原理》、《生物学原理》、《心理学原理》等。他的《社会学研究》有严复摘译本,译名《群学肆言》。

②不可知之物(theUnknowable):亦即斯宾塞所称的“力”(Force)。按斯氏说法,它是在一切现象背后的一种无法认识的不变力量。一切原理,一切精神和物质的力都从它演绎而出。

于是伟大的发现开始了。他过去也曾试读过斯其塞,选择了《心理学原理》入门。却跟读布拉伐茨基夫人时一样惨遭败北,根本读不懂。没读完就还掉了。但是那天晚上学完代数和物理,写了一首十四行诗之后,他躺到床上翻开了格要原理》,却一口气直读到了天亮。他无法入睡,那天甚至停止了写作,只躺在床上读书,身子睡累了,便躺到硬地板上,书捧在头顶,或是向左侧,向右侧,继续读。直读到晚上,才又睡了一觉。策二天早上尽管恢复了写作,那书却仍在引诱着他,他受不了引诱又整整读了一个下午。他忘掉了一切,连那天下午是露丝安排给他的时间都忘掉了。直到希金波坦先生突然探开门要求他回答他住的是否是大饭店,他才第一次意识到身边的直接现实。

马丁·伊甸一辈子都受着好奇心驱使,寻求着知识。是求知欲送他到世界各地去冒险的。可是现在他却从斯宾塞懂得了他原来一无所知,而且他若是继续航行与漫游是永远不会知道任何东西的。他只在事物的表面掠过,观察到的只是彼此无关的现象,搜集到的只是七零八碎的事实,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归纳——而在一个充满偶然与机遇的变化无常、杂乱无章的世界里,一切事物之间都是互不相关的。他曾观察过、研究过鸟群飞行的机制,并试作过解释,却从没想到去对鸟这种有机的飞行机制的演化过程寻求过解释。他没有想到鸟儿也是进化来的,只把它们当作一向就有的、自然存在的东西。

鸟儿既如此,一切也都如此。他过去对哲学那种全无准备的健啃没给他什么东西。康德的中世纪式的形而上学没有给予他开启任何东西的钥匙,它对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对自己的智力产生了怀疑。同样,他对进化论的钻研也只局限于罗迈尼斯①的一本专业得读不懂的书。他什么都没有学到,读后的唯一印象就是:进化是一种枯燥乏味的玩艺儿,是一群运用着一大堆晦涩难解的词语的小人物弄出来的。现在他才明白,原来进化并不光是理论,而是已为人们所接受的发展过程。科学家们对它已无争议,只在有关进化的方式上还存在分歧——

①罗迈尼斯(GeorgejohnRomnes,1848—1894):生于加拿大的金斯顿,是达尔文的朋友。曾在爱丁堡和英国科学知识普及会(RoyalInsitution)做过教授。作品有《达尔文与达尔文之后》(1892)和《罗迈尼斯讲稿》。

现在又出了这个斯宾塞,为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统一了起来,阐明了终极的现实,把一个描绘得非常具体的宇宙送到了他眼前,令他惊诧莫名,有如水手们做好放到玻璃橱里的船舶模型。没有想当然,没有偶然,全是法则。鸟儿能飞是服从法则,萌动的粘液汁扭曲、蠕动、长出腿和翅膀、变成鸟儿也是服从同一法则。

马丁的智力生活不断升级,现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切的秘密事物裸露出了它们的奥秘。理解使他沉醉。夜里睡着了他在光怪陆离的梦圃里眼神明生活在一起;白天醒着时,他像个梦游者一样走来走去,心不在焉地盯视着他刚发现的世界。对餐桌上那些卑微琐屑的谈话他听而不闻,心里只急于在眼前的一切事物中寻找和追踪因果关系。他从盘子里的肉看出了灿烂的阳光,又从阳光的种种转化形式回溯到它亿万里外的源头,或者又从它的能量追踪到自己胳膊上运动着的肌肉,这肌肉使他能切肉。又从而追踪到支配肌肉切肉的脑子,最后,通过内视看到了太阳在他的脑子里放光。这种大彻大悟使他出了神,没有听见吉姆在悄悄说“神经病”,没有看见他姐姐脸上的焦虑表情,也没注意到帕纳德·希金波坦用手指在画着圆圈,暗示他小舅子的脑袋里有些乱七八糟的轮子在转动。

在一定意义上给马丁印象最深的是知识(一切知识)之间的相互联系。过去他急于了解事物,取得一点知识就把它们存档,分别放进头脑中互不相干的抽屉里。这样,在航行这个课题上他有庞大的积累,在女人这个课题上也有可观的积累。但两个课题的记忆屉子之间并无联系。若是说在知识的网络中,一个歇斯底里的妇女跟在飓风中顺风使航或逆风行驶的船有什么联系的话,他准会觉得荒唐可笑,认为绝无可能。可是赫伯特·斯宾塞却向他证实了这说法不但不荒唐,而且两者之间不可能没有联系。一切事物都跟一切其他事物有联系,从最辽远广阔的空间里的星星到脚下沙粒中千千万万个原子,其间都有联系。这个新概念使马丁永远惊讶不已。于是他发现自己在不断地追寻着从太阳之下到太阳以外的一切事物之间的联系。他把最不相关的事物列成名单,在它们之间探索联系,探索不出就不高兴——他在爱情、诗歌、地震、火、响尾蛇、虹、宝石、妖魔、日落、狮吼、照明瓦斯、同类相食、美。杀害、情人、杠杆支点、和烟叶之间寻求联系,像这样把宇宙看作一个整体,捧起来观察,或是在它的僻径、小巷或丛莽中漫游。他不是个在种种神秘之间寻找未知目标的心惊胆战的旅客,而是在观察着、记载着、熟悉着想要知道的一切。知道得越多,就越是热情地崇拜宇宙和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你这个傻瓜!”他望着镜子里的影像,说,“你想写作,也写作过,可你心里没有可写的东西。你心里能有什么呢?——一些幼稚天真的念头,一些半生不熟的情绪,许许多多没有消化的美,一大堆漆黑的愚昧,一颗叫爱情胀得快要爆炸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样巨大,跟你的愚昧一样无用的雄心壮志。你也想写作么!唉,你才评始能学到了东西可供你写作呢。你想创造美,可你连美的性质都不知道,怎么创造?你想写生活,可你对生活的根本特点都不知道。你想写世界,总写对生活的设想,可世界对你却是个玄虚的疑团,你所能写出的就只能是你并不了解的生活的设想而已。不过,别泄气,马丁,小伙子,你还是可以写作的,你还有一点知识,很少的一点点,现在又已找到了路可以知道得更多了。你若是幸运的话,说不定哪一天你能差不多知道一切可以知道的东西。那时你就好写了0”

他把他的伟大发现带到了露丝那儿,想跟她共享他的欢乐与惊诧。但她只一声不响地听着,并不热心,好像从她学过的课程供罕已有所了解似的。她并不像他那么激动。他若不是立即明白了斯其塞才露丝并不像对他那么新鲜,他是会大吃一惊的。他发现亚瑟与诺尔曼都相信进化论,也都读过斯宾塞,尽管两者对他俩没曾产生过举足轻重的影响。而那个头发浓密的戴眼镜的青年威尔·奥尔尼却还刻薄地挖苦了一番斯宾塞,并重复了那个警句,“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之物,而赫伯特·斯宾塞却是他的先知。”

但是马丁原谅了他的嘲讽,因为他开始发现奥尔尼并没有爱上露丝。后来他还从种种琐事上发现奥尔尼不但不爱露丝,反而很讨厌她。这简直叫他目瞪口呆。他想不通,这可是他无法用以跟宇宙其他任何现象联系的现象。可他仍然为这个年青人感到遗憾,因为地天性中的巨大缺陷使他难以恰当地欣赏露丝的高贵与美丽。有几个星明天他们曾一同骑车去山区游玩。马丁有多次机会看到露丝跟奥尔尼剑拔暨张的关系。奥尔尼常跟诺尔曼泡在一起,把露丝交给亚瑟和马丁陪伴。对此马丁当然很感激。

那几个星期天是马丁的大喜日子,最可喜的是他能跟露丝在一起,其次是他越来越能跟她同阶级的青年平起平坐了。他发现虽然他们受过多年教育培养,可自己在智力上却并不亚于他们,同时,跟他们谈话还给了他机会把他辛辛苦苦学会的语法付诸实践。社交礼仪的书他现在不读了,他转向了观察,从观察学习礼仪进退。除了内心激动情不自禁的时候之外,他总报警觉,总敏锐地注意着他们的行为,学着他们细微的礼节与高雅的举止。

读斯宾基的人很少,这一事实叫马丁惊讶了好久。“赫伯特·斯宾塞,”图书馆借书处那人说,“啊,不错,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但是那人对这位“了不起的思想家”的思想却似乎一无所知。有天晚上晚餐时巴特勒先生也在座,马丁把话头转向了斯宾塞。莫尔斯先生狠狠地责难了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一番,却承认他并未读过《首要原理》;巴特勒先生则说他没有耐心读斯宾塞。他的书他一个字也没读过,而且没有地照样过得不错。这在马丁心里引起了疑问。他若不是那么坚决地独行其事说不定也会接受大家的意见放弃斯宾塞的。可事实是,他觉得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很有说服力,正如他的提法:“放弃斯宾塞无异于让航海家把罗盘和经线仪扔到海里。”于是他继续研究进化论,要把它彻底弄懂。他对这个问题越来越精通,许许多多独立的作者的旁证更使他坚信不疑。他越是学习,未曾探索过的知识领域便越是在他面前展现出远景。对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的遗憾简直成了他的慢性病。

由于一天的时间太短,有一天他便决定了放弃代数和几何。三角他甚至还没想过要学。然后他又从课程表上砍掉了化学,只留下了物理。

“我不是专家,”他在露丝面前辩解道,“也不想当专家。专门学问太多,无论什么人一辈子也学不了十分之一。我学的必须是一般的知识。在需要专家著作的时候只须参考他们的书就行了。”

“可那跟你自d掌握了毕竟不同,”她表示反对。约翰·克里斯朵夫

“但那没有必要,专家的工作给我们带来好处,这就是他们的作用。我刚进屋时看到扫烟囱的在干活儿。他们就是专家。他们干完了活儿你就可以享受干净的烟囱,而对烟囱的结构你可以什么都不知道。”

“这说法太牵强吧,我怕是。”

她探询地望着他,从她的目光和神态里他感到了责备的意思。但是他深信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

“研究一般问题的思想家,实际上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都得依靠专家。赫伯特·斯宾塞也依靠专家。他归纳了成千上万的调查者的发现。若要靠自己去干,他恐怕要活上一千年才行。达尔文也一样。他利用了花卉专家和牲畜培育专家的知识。”

“你没错,马丁,”奥尔尼回答,“你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露丝却不知道,连要为自己追求点什么她都没想过。”

“——啊,没错,”奥尔尼不顾她的反对,急忙说,“我知道你会把那叫做一般的文化素养。但是缺少一般的文化素养对你所要做的学问其实没有影响。你可以学法语,学德语,或者两者都不学,去学世界语,你的文化素养格调照样高雅。为了同样的目的,你也可以学希腊文或拉丁文,尽管它对你什么用处都没有。那也是文化素养。对了,派丝还学过撒克逊语,而且表现得聪明——那是两年前的事——可现在她记得的也就只剩下了‘正当馨香的四月带来了芬芳的阵雨’①,——是这样吧?——

①“正当馨香的四月带来了芬芳的阵雨”:英国文学之父乔斐的《坎脱伯来故事》的《序曲》的第一行。原文无“馨香”一词。

“可它照样形成了你的文学格调,”他笑了,仍不让她插嘴,“这我知道。找们俩那时间同班。”

“你把文化素净当作达到某种目的手段去了,”露丝叫了出来。她的两眼放出光芒,两颊上泛起两朵红晕。“文化素养本身就是目的。”

“但马丁需要的并不是那个。”

“你怎么知道?”

“你需要的是什么,马丁?”奥尔尼转身正对着他问。

马丁感到不安,求救似的望青露丝

“不错.你需要的是什么?”露丝问,“你回答了.问题就解决了。”

“我需要文化素养,没错,”马丁犹豫了,“我爱美,文化素养能使我更好地更深刻地欣赏美。”

她点点头,露出胜利的表情,

“废话,这你是知道的,”奥尔尼说,“马丁追求的是事业,不是文化素养。可就他的事业而言,文化素养恰好必不可少。若是他想做个化学家,文化素养就不必要了。马丁想的是写作,但害怕直说出来会证明你错了。”

“那么,马丁为什么要写作呢?”他说下去,“因为他并没有腰缠万贯。你为什么拿撒克逊语和普通文化知识往脑子里塞呢?因为你不必进社会去闯天下,你爸爸早给你安排好了,他给你买衣服和别的一切。我们的教育——你的、我的、亚瑟的——有什么鬼用处!我们泡在普通文化营养里。若是我们的爸爸今天出了问题,我们明天就得落难,就得去参加教师考试。你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工作,露丝,就是在乡下的学校或是女子寄宿学校当个音乐教师。”

“那么请问,你又干什么呢?”她问。

“我什么像样的活儿都干不了。只能干点普通劳动,一天赚一块半,也可能到汉莱的填鸭馆去当好外头——我说的是可能、请注意,一周之后我说不定会被开除,因为我没有本事。”

马丁专心地听着这场讨论,尽管他明向奥尔记述对的,却讨厌他对露丝那种不客气的态度,听着听着他心以便对爱情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理智与爱情无关。他所爱的女人思考得对还是不对都没有关系。爱悄是超越理智的。即使她不能无分理解他追求事业的必要性.她的可爱也不会因而减少。她整个儿的就是可爱,她想什么跟她的可爱与否无关。

“什么?”他问。奥尔尼问了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

“我刚才在说你是不会傻到去啃拉丁文的。”

“但是拉丁文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露丝插嘴说,“那是学术配备。”

“唔,你要啃拉丁文么?”奥尔尼坚持问。

马丁被逼得很苦,他看得出露丝很为他的回答担心。

“我怕是没有时间,”他终于说,“我倒是想学,只是没有耐心。”

“你看,马丁追求的并不是文化素养,”奥尔尼高兴了,“他要的是达到某个目的,是有所作为。”

“啊,可那是对头脑的训练,是智力的培养。有训练的头脑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露丝怀着期望看着马丁,好像等着他改变看法。“你知道,橄榄球运动员大赛之前都是要训练的。那就是拉丁文对思想家的作用。它训练思维。”

“废话,胡说!那是我们当娃娃时大人告诉我们的话。但有一件事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长大后自己去体会出来。”奥尔尼为了增强效果停了停,“那就是:大人先生,人人学拉丁,学来学去,都不懂拉丁。”

“你这话不公平,”露丝叫道.“你一把话题引开我就知道你要卖弄小聪明。”

“小聪明归小聪明,”对方反驳,“却也没冤枉谁。懂拉丁的人只有药剂师、律师和拉丁文老师。若是马丁想当个什么师,就算我猜错了,可那跟赫伯特·斯宾塞又怎么能扯得上?马丁刚发现了斯宾塞,正为他神魂颠倒呢。为什么?因为斯宾塞让他前进了一步。斯宾塞不能让我进步,也不能让你进步。我们都不想进步。你有一天会结婚,我只需盯紧我的律帅和业务代理人就行,他们会管好找爸爸给我留下的钱的。”

奥尔尼起身要走,到了门口又杀了个回马枪。追忆似水年华

“你别去干扰马丁了,露丝。他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最好。你看看他的成就就知道了。他有时叫我烦,可烦归烦,却也叫我惭愧不如。他对于世界、人生、人的地位和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在所知道的要比亚瑟、诺尔曼或者我多,就这方面而言,也比你多,尽管我们有拉丁文、法文、撒克逊文、文化素养什么的一大套。”

“可是露丝是我的老师,”马丁挺身而出,“我能学到点东西全都靠了她。”

“废话!”奥尔尼阴沉了脸望了望露丝,“我怕你还要告诉我是她推荐你读斯宾塞的呢——好在你并没这么说。她对达尔文和进化论并不比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①知道得更多。那天你扔给我们的斯宾塞对什么东西下的那个信屈聱牙的定义——‘不确定不连贯的同质’②什么的,是怎么说的?你也扔给她试试,看她能懂得一个字不。你看,这并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啦啦啦啦啦,你若是去啃拉丁,马丁,我就不尊重你了。”——

①所罗门王的宝藏:见英国小说家哈边德(H.H.Haggard,1856-1925)的流行小说《所罗门王的宝藏》(1885)。小说叙述了某探险队在中东探寻《圣经》传说中的所罗门王所留下的宝藏的故事。

②这话是斯宾塞对进化规律所下的定义的一部分,原文约四十个字,用了一系列在一般人看来很生僻的术语,的确佶屈聱牙。

马丁对这场辩论虽一直有兴趣,却也觉得有不愉快的地方。是关于基础知识的讨论,谈学习和功课的。那学生娃娃味儿跟令他壮怀激烈的巨大事业很矛盾——即使在此时他也把指头攥得紧紧的,像鹰爪一样抓紧了生活,心情也为浩瀚的激情冲击得很难受,而且开始意识到自己可以完全控制学习了。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因为海难,流落到了异国的海岸。他满腔是美的强力,想使用新的土地上山同胞们那种粗糙野蛮的语言歌唱;却结结巴巴难以如愿、那讨论也跟他矛盾。他对重大的问题普遍存在敏感,敏感得叫他痛苦,可他却不得不去考虑和探讨学生娃娃的话题,讨论他该不该学拉丁文。

“拉丁跟我的理想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他在镜子面前问道,“我希望死人乖乖躺着。为什么要让死人来统治我和我心中的美?美是生动活泼万古长青的,语言却有生有灭,不过是死人的灰烬而已。”

他马上感到他自己的想法措辞很精彩,躺上床时便想他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方式跟露丝交谈呢?在她面前他简直是个学生,说着学生的话。

“给我时间,”他高声说,“只要能给我时间就行。”

时间!时间!时间!是他无休无止的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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